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有无单双出行限行路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有无单双出行限行路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按年缴费人员:一档缴费2140元/年,二档缴费4700元/年,其中享受财政补助的“单、双解”人员,一档缴费680元/年,二档缴费3240元/年。
(二)一次性趸缴的退休人员:一档缴费2850元/年,二档缴费6260元/年,其中享受财政补助的“单、双解”人员,一档缴费960元/年,二档缴费4370元/年。
(三)只缴纳大额医保人员:缴费430元/年。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单单只有实际缴费年限,其还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但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经过认定才可以。
办理条件:
1、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2、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
办理资料:
1、职工人事档案;
2、《重庆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两份;
3、《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4、不足缴费年限退休人员还需盖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退休人员补缴不足年限医保费明细表》。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手续三个月内,由参保单位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并填报《重庆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两份),附该参保人《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2、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档案确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并录入系统。
3、有不足年限人员的单位在交表的次月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退休人员补缴不足年限医保费明细表》,确认是否补缴,签字盖章后将表返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国有企业“双解,单解”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双解.单解”人员)。
自愿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缴费补贴。
上述人员中,同时符合渝府发〔2008〕96号文件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财社〔2009〕94号)规定的,可由本人自愿选择申请享受缴费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部分),但两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对经审核符合享受缴费补贴条件的困难“双解”人员,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以下标准享受缴费补贴:
(一)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困难“双解.单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2/3的补贴,余下1/3由个人承担。
其中,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全额缴费补贴。
(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困难“双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50%的补贴,余下50%由个人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有无单双出行限行路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有无单双出行限行路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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