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交通出行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交通出行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平常侥幸心理习惯了的人把自己弄死了!事故当天第一时间我的朋友圈内就传遍了现场的视频,从***看,我就基本可以推断出是司机开车分心所致!
首先,该路段由于中间有绿化带,两边并未完全隔断,中间有很多区域都可以横传公路。附近文曲广场人流量比较大,旁边不远处就有人行横道,但是国人的就近侥幸心理原因,没有几个人会去绕一下,同时也认为开车的司机都会好好开车让着自己,不会故意撞上来的,所以经常看到车过来了还往路中间冲,这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
其次,事故中3人都属于老年人(警方通报2死1伤),步速不会太快,从现场来看,应该是在司机开车做其他事(比如看手机,接电话)时发生的。如果3人结伴又刚好走到车行道中间,司机没有理由看不到,所以只可能是当时行人还未到路中间。而司机当时车速不慢,刚好被什么事干扰了注意力,没有及时刹车,或者发现有人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不属于故意操作。
第三、撞倒第一人之后,由于惊慌失措,操作不当,把油门当成刹车,造成车辆继续往前,又撞倒正在横穿公路的2人,然后离合器突放车辆熄火停下了!
由此告诉我们,横穿公路必选人行横道,确实没有的应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不要有侥幸心理;同时,司机开车时务必集中注意力,不要做其他事情,特别是开车打电话,非手持也最好不要,分神是事故发生的源头!
28日10时许,由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开往重庆城区的一辆班车,在途经合川境内一弯道路段时与一辆货车相撞。该班线车核载39人,实载17人。目前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12人受伤。
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责任还有待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明确。不过初步原因认为是车速过快,临场处置不当。双方司机都有责任,只是主责次责之分,说货车司机是“替罪羊”,没有根据。
16人死亡!10人受伤!这次事故,是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垮塌,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事故发生后,26人被全部救出,但是其中16人死亡,10人受伤。这次的事故确实太惨痛了!
不知道题主询问的是责任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
这么大的事故,不管什么责任,肯定是需要有人承担的。
下面我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展开讲讲。
任何责任承担的前提,都是查清楚事故原因。目前虽然报道称,事故原因疑似燃气泄露,但燃气为什么会泄露,为什么没有被及时发现,为什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都是需要调查清楚的。
只有在调查清楚这些原因后,才能追究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与这起事故可能有关系的包括爆炸罪、过失爆炸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罪等。
其中,如果这次事故是人为故意造成的话,故意者将构成爆炸罪,最高可判处***。当然,目前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重庆武隆发生爆炸事故!这类事故如何界定责任?又该如何防范?
此次事故,发生在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造成1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是,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管怎么说,都逃脱不了责任追究。
要知道,一个办事处的食堂竟然会发生爆炸,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真的是因为燃气爆炸所致,那就更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因为,去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竟然还没有把各地的安全意识炸醒,仍在发生类似事故,重庆武隆的爆炸事故,竟然造成1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再不严厉追责,还怎么能够杜绝安全事故呢、。
‘所以,要想防范安全事故,就必须严厉追责,真正让各方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而不是嘴上重视,行动上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否则,会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代价的,这样的代价,也是太惨重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交通出行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交通出行事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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