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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们住在小镇上,都是那种一排排的平房。在这片平房的范围内,所有差不多大的孩子基本都是互相认识的。每到放学的时候,我们一群小孩都会聚集在一起,打闹、嬉戏,直至很晚。
在最靠近马路的那排房子旁边,有个很大的油库,这里存放着供矿上汽车和设备使用的各种油料。为了保证安全,在油库的四周砌了一个很大的院墙。我们这群小伙伴很调皮,经常傍晚趁着油库工作人员下班的时间,翻过院墙,在大院子里面奔跑、追逐。大人们觉得院子里总比外边玩安全,也都没有管过。
在院子靠近平房的那一侧,我们经常会跑过去“寻宝”。因为,隔着院墙,平房那边的人为了图省事,经常会用铁锹扔一些生活垃圾到院墙里面。现在想来,着实有些不讲卫生。但是,对我们这些孩子们来说,就会经常在这些垃圾里面找到各种有用的东西,比如说糖纸、画片、破损的玩具等等。
有一天,有两个小伙伴捡到了一个像气球一样、橡胶做的东西。那东西缩成一团,有个小伙伴小心的把它展开,看样子还真像个完整的气球。只是看上去没有气球那么厚,里面还有些黏糊糊的东西。
两个小伙伴争抢着要吹这个气球,最后强壮者抢到了,并且成功吹了起来。别说,还真的吹出了气球的形状,只是这玩意是长条状的,不是很圆,靠近顶端还有个像奶嘴一样尖尖的东西,很是怪异。一个聪明的小伙伴把吹起的气球的一端用橡皮筋扎了起来。这样,所有人都开始争抢气球,用手向着天空推送、有的还用嘴不停的向上吹气。一群小伙伴难得发现了一个新的玩具,玩的真是不亦乐乎。后来,这个气球掉到了地上,被尖锐的石块刺破了,大家好一阵难过,寻思着什么时候才能再捡到这么好玩的气球?
分享一个明朝疑案——无头女尸案。
明嘉靖初年,河间有个商人郭春,他撇家出外经商,与妻整年难得一见。
这一年清明,他想着为双亲扫墓,萌生归家之念,便提前写一封书信,让同乡捎给妻子。
郭春安排好生意,随后动身,于清明前一天抵家,此时已是深夜。他叩门,妻子不应,用力推一下,门竟未栓,开了。他想妻已熟睡,或许是忘了关门,便轻唤妻名,摸索着去床边。依稀可见妻仰卧在床,推她却不动。他察觉有异,附身再细看,竟是一具无头女尸。
郭春大骇,魂魄尽散,遂连夜奔走岳丈家告知。岳丈悲痛欲绝,揪住郭春不放,痛斥道:“你在外常年不归,怎么刚回来我女就被害?”郭春无以回答。
岳丈思来想去,愈觉女婿可疑,便去告了官,言女婿有异心,在外乡寻了新欢,故将结发妻***。
县令闻听有理,便命衙役将郭春捉来审问。郭春拒不承认杀妻,县令便用酷刑,重责二十大板,郭春文弱之躯难以消受,只得违心供认杀妻。县令又问死者头颅何在?郭春随意答道,丢在了某处荒郊。县令命人去寻,未果,便以为被野狗吞噬,由此结案。郭春被判斩刑,入狱,待报府衙和刑部,批复后问斩。
知府接到案卷,仔细审阅,认为审案未免牵强草率,女尸之头颅断定为野狗吞噬,实属臆测,并无证据。于是,案卷驳回县衙重审,当务之急是搜寻头颅。县令遂派出全部衙役,在郭家周边探访搜寻。
或许天佑郭春,此时偶发一件意外之事,竟让案情发生了惊天逆转。
郭家西去三里之遥,有个姓张的财主,其妻近日新丧,墓穴却被盗挖,值钱之物被洗劫一空。查访的衙役闻讯而来,将棺材打开,见里面并无尸身,只有一个女人头颅。衙役忙禀知县令,县令亲带郭春及其岳丈来辨认头颅,并非郭妻。县令立即拘押张财主审问,财主见事已败露,未及用刑,便供认不讳。
原来,郭妻曾为张财主家做过针线活,女人水性,竟与张财主一见倾心。财主贪涎其年轻貌美,视结发之妻若糟糠,竟萌生恶念,要除掉发妻,与新欢做长久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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