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一女子乘坐公交被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一女子乘坐公交被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乘坐重庆公交车需要先确定自己的起点和终点,然后找到公交线路和车站。
在车站候车时,注意查看公交线路牌和车牌号,等待目标车辆到站后,上车刷卡或投币,找到座位或站立位置。
到达目的地时,按下停车铃,等车停稳后下车。
同时,要注意车辆行驶路线和途中的通行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普通车上车1元,中、高级车上车2元,其他政策不变。一小时内,乘客持普通IC卡乘坐安装有公交IC卡终端设备的中、高级车,首次刷卡9折;1小时内(含1小时)换乘时,5折收费一次;超过1小时刷卡或刷卡2次的乘车,则按9折收费。但现金购票方式以及乘坐普通车,不参与换乘优惠 ,但是要记得有宜居畅通标制的公交车才矿业换乘,多人刷一张卡,应该就没用了哦
普通车上车1元,中、高级车上车2元,其他政策不变。一小时内,乘客持普通IC卡乘坐安装有公交IC卡终端设备的中、高级车,首次刷卡9折;1小时内(含1小时)换乘时,5折收费一次;超过1小时刷卡或刷卡2次的乘车,则按9折收费。但现金购票方式以及乘坐普通车,不参与换乘优惠 ,但是要记得有宜居畅通标制的公交车才矿业换乘,多人刷一张卡,应该就没用了哦
重庆公交车一般都是两块钱起步价。然后在两块钱的基础上,根据站点或者是公里数进行叠加,一般都不会太贵,正常范围就在两块钱到五块钱之间,一般就可以跨区行驶了,重庆公交一般还有首次打折服务,老年卡等就可以免费乘车,便于老人出行
救援船笛声长鸣中,重庆坠江公交被打捞上岸。接下来需要解读公交车的黑匣子,确定事故原因,最终决定责任的承担方。
首先开红色轿车的女司机已经被监控还了清白,警方也解除了对其的控制。所以接下来的乘客索赔和女司机无关。相反,女司机还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车辆损坏赔偿。
第二我认为公交公司是未来承担赔偿的主体。一方面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和公交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安全地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另一方面,他们之间存在侵权关系。乘客的死亡就是公交公司侵权所致。再加上司机是公交公司员工,坠江也是职务行为。所以公交公司必然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最终证实司机有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公交公司在承担巨额赔偿之后,可以向司机追偿。但基于司机已经死亡,公交公司预计追偿司机的部分遗产,与巨额赔偿相比也是杯水车薪。
监控***曝光!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竟然是一名女乘客因为坐过站和司机冉某发生口角冲突,两人争执互殴,导致司机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撞断护栏坠江。
重庆当地通报显示,公交车驾驶员冉涌今年42岁,已有24年驾龄,驾驶渝F27085号大型普通客车。在五分钟的生死关头中,冉某突然左打方向盘,不踩刹车,非常人所想,当时的心理异常可能是应激反应,导致错误操作,甚至没有意识到在桥上。作为老司机,正常刹车是可以做到的,这种极端状况可能是怒火攻心。
女乘客和司机都已死亡,而十多名无辜的生命,其家庭承受的精神和经济损失难以估量,谁来为悲剧买单?
虽然女乘客和司机共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于两人都已经死亡,公安不会立案,所谓人死案消。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不存在,但是死者家属可以民事***公交公司和司机亲属。
这些年,人们常提到“路怒症”,是个体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指的是汽车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医学界把路怒症归类为阵发型暴怒障碍。
那么面对外界的各种变幻莫测的安全隐患,公交公司对司机的培训,有没有完善的课程呢?例如遇到路怒症等情况,司机难以处置,可以紧急求援,甚至熄火报警,从而有效制止冲突。
此外,车上目睹吵架的乘客,如果能及时制止,也许能挽回生命损失。日常生活中见到作恶,任其发展,可能最终自己也是受害者。
那么后续的赔偿,公交公司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领导是否被处分,还不得而知。但是交通运输部门借此***组织教育学习,查漏补缺,完善应对方案,出台严谨有效的标准,是明智之举。
南瓜注意到,被害者中有一个年轻的妈妈和她的一双儿女,他们本来是乘车去商场玩耍,却造此悲剧,命丧江下,实在让人扼腕痛惜。
除了赔偿告慰亡灵,此次重庆公交血的教训,也在提醒有关部门安全升级,司机责任、公交公司培训责任,人的因素当然很重要,科技标准保驾护航也很重要,有人说,要是有自动驾驶***干预就好了,安全的科技升级迫在眉睫。
重庆坠江公交已经打捞上岸,遇难者家属该找谁索赔?
看到这起公交坠江***,心情无比沉痛!那是十几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应该是无一人生还!所幸公交车终于被打捞上来。可以说,这车目前是查明事故真相的最可靠证据!对死者是一个交待,对家属是一种安慰!
这十几个家庭该找谁索赔?自然是公交车公司。但这钱有谁来出?就值得探讨了!
事故的原因是个关键,但个人觉得无论什么原因,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主体。
一是公交车公司,乘客买票上车,就与公交车方面形成了一种协议,公交车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无论是司机的原因还是公交车机械故障,公交车公司的责任都无可推卸。
二是有关保险公司。作为公交车一定是入了营运车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该作为第一个赔偿主体!这个大家都晓得!具体金额那就要根据公交车方面买保险的险种和保险的有关条款。
三是大家容易忽略的一个方面,那就是道路建设方!公交车是冲过护栏坠入水中的,道路的安全护栏是如何设计的?在大桥上,公路护栏的作用就是防止车辆坠入水中的!那么设计应该能拦截公路上行驶的有关车辆,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拦得住?是设计标准低了?还是豆腐渣工程未达标了?
所以除了分析事故车辆的原因外,也应该查明道路护栏的有关情况!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也能为遇难者家属寻求到更多的赔偿渠道。
期待查明真相!也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从心理方面帮助遇难者家属走出阴影,帮助公交车司机走出困境!更多的是,让大家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共同为大家的生命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一女子乘坐公交被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一女子乘坐公交被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tolarniaszczecin.com/post/106658.html